从申请到领证,冷静期到底怎么算?逾期有什么后果?
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,共同提交离婚登记申请,签署《离婚协议书》
※必须双方同时到场,不能委托代办
※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
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为冷静期。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撤回申请
※任何一方可单独到登记机关口头或书面撤回
※撤回无需对方同意,也不需要理由
※冷静期内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内容
30天冷静期届满后,进入下一个30天的办证期。如果冷静期内任一方撤回,流程终止
冷静期满后的30日内,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逾期未到场的,视为撤回离婚申请
※这30天内任何一天都可以去,不必第一天就去
※逾期未办理等于自动放弃,需要重新申请
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
登记机关审查双方证件、核实离婚意愿、确认离婚协议内容。审查通过后当场办理
审查通过后当场颁发离婚证,双方各持一本。从领证之日起,婚姻关系正式解除
※离婚证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※领证后如对财产分割有争议,仍可另行起诉